如果用時間來推算,應該是在 1997 那一年,因為在高級飯店的 buffet 餐廳打工的關係,開始知道了一些所謂的美食與西餐食物。那一年我 17 歲。然而在這之前,或說在我的成長背景裡,其實美食這件事是不太存在於我們小康公務員家庭的日常裡。大多數吃的東西,多是媽媽與奶奶的家常菜,小吃,以及阮囊羞澀的學生們都會去吃的學校或街邊食堂所販售的飯菜與餐盒。
20 歲前努力想當個籃球員,運動量與食量成正比。20 歲後觸碰創作,重新回到校園,是吃得少但開始面對西餐正統服務與食物知識。
所以我是怎麼愛上吃的呢?
痾,其實說來有點慚愧,我想飲食和我的關係,一直是因為生活所逼吧。
不論是在飯店打工或後來餐飲學校的求學過程之中,大部分時間,我都是在餐館現場穿梭於客人之間工作的服務生。在四年的餐旅校園生活之中最大的變化,是因為接觸了創意與創造力而開始摸索設計與寫作。以至最後開始思索我這樣一個渴望以創作維生的餐飲人,應該要用什麼樣的角度,來面對謀生這件事。
那最大的落差就是在食物與烹飪的認識上了。既使當時我念的科系全名是「餐飲管理系 FOOD & BEVERAGE MANAGEMENT」,但說真的,在「FOOD」這件事情上,扣掉工作與實習所接觸的那些,我腦袋裡的認知,其實少得可憐。那是一種少到不知道怎麼談管理,更不知道該怎麼寫文章的囧,在當時。
然後,2004 年,在我畢業前一年,伊莉莎白大衛與安東尼波登出現了。前者讓我找到了在家烹飪與寫飲食的方向,後者則讓我後來決心要走進專業廚房工作。是的,回到剛剛說的,是生活所逼,我就是沒辦法當個只打嘴砲的人。
那後來這十幾年所發生的事情,就如同認識我的人都知道的那樣了。我去過最酷的創意公司《ppaper》雜誌和最頂尖的設計創意人一起工作過,也和後來台灣最頂尖的高級廚藝廚師實習過,待過一些大小廚房,也在不同型態高級低級的餐館值過班。然後 2009 年,我停在了徐州路,開始了貓下去。
是 20 年代開始的法式小酒館食物,與電視機裡的傑米奧利佛式義大利菜開啟我的吃喝熱情;是紐約與美國的餐館,以及湯瑪斯凱勒讓我更進一步探索新式烹飪。但如果說我很愛吃,倒不如說這麼多年過去了,我依然迷戀的還是所謂吃喝的場景。
是一群人,一夥人,一堆人;是一個人,一張桌子,或一個地方。
是開心,歡樂,有酒有菜;是低落,或沮喪;是安靜的桌上有杯杯盤盤,是人生裡的許多日常。
我喜愛吃喝帶來的關於人的時時刻刻,勝過單純地品嚐與正襟危坐。十年過去,依然如此。至於那些關於吃與喝的標準,對我來說,這已經算是嚴重的職業傷害了,我們在這裡就先不談了。
最後,我特地用幾個「;分號」來獻給這篇讓我回憶過往的文章。因為 2009 年之後,我就聽了馮內果說的,不再用分號這沒用的娘娘腔東西了。